現在有很多的
游樂設備。為了游客們的安全,
游樂設備會配置安全裝置,那么這些安全裝置有哪些作用呢?
一、安全帶
(一)安全帶可單獨用于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時,一般應配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二)安全帶宜采用尼龍編織帶等適于露天使用的高強度的帶子,帶寬應不小于30mm,安全帶破斷拉力不小于6000N。安全帶與機體的連接必須可靠,以可承受可預見的乘客各種動作產生的力。若直接固定在玻璃鋼件上,其固定處必須牢固可靠,否則應當采取埋設金屬構件等加強措施,保證固定處的牢固。
(三)提醒您,當安全帶作為第二套束縛裝置時,可靠性按其獨立起作用設計。
二、安全壓杠
(一)如果游樂設施運行時有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則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
(二)乘坐物有翻滾動作的游樂設施,其乘人的肩式壓杠應有兩套可靠的鎖緊裝置。
(三)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于鎖定狀態。
(四)鎖定和釋放機構可采用手動或自動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裝置失效時,應當能夠通過手動開啟。
(五)提醒您,安全壓杠行程應無級或有級調節,壓杠在壓緊狀態時端部的游動量不大于35mm。安全壓杠壓緊過程動作應緩慢,施加給乘人的最大力:對成人不大于150N,對兒童不大于80N。
(六)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于鎖定狀態。
(七)釋放機構乘人應不能隨意打開,而操作人員可方便和迅速地接近該位置,操作釋放機構,以保證安全。